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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警6天10突擊行動 搗10阿窿集團捕38男女

(八打靈再也14日訊)38名來自10個非法借貸集團的男女,包括3名外籍男子及1名定居我國的外籍女子,遭雪州警方逮捕;調查發現落網者涉及6宗不存在的貸款騙案,受害者申請借貸後沒有獲得貸款,反而被誘導繳付各種手續費,也有受害者僅獲得部分貸款,但必須繳付10至15%的利息,當中藉貸金額最高至100萬令吉。

38名來自10個非法借貸集團的本地及外籍男女,於本月3日至8日,在雪州境內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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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調查顯示,這批落網者在雪州地區活躍2週至1年不等,他們透過掛橫幅、張貼廣告、丟傳單進民宅或塞進信箱,或是通過WhatsApp、Instagram、臉書等社交媒體推廣非法借貸活動。

雪州總警長拿督阿尊奈迪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說,雪州警方於本月初,即3日至8日在沙亞南、靈市、首邦市、沙登、巴生北區及南區、烏魯雪蘭莪以及雙溪毛糯地區,共展開10項突擊行動,逮捕38名來自10個非法借貸集團的男女,年齡介於21至61歲。

警方在行動中,從嫌犯之處起獲多張相信是藉貸者的銀行提款卡、手機等物品。

他說,落網者分別是本地21男2女、3名外籍男子及一名定居我國的外籍女子,警方起獲7輛轎車、72部手機、現金5萬7170令吉、61張相信屬於借貸者的提款卡、9台電腦、銀行支票及名表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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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尊奈迪指出,根據警方調查,11名本地男子擁有刑事恐嚇、擁毒及濫用毒品前科,以及觸犯娛樂場所法令及住家公開賭博法令,另有6名本地男子早前曾抵觸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

暫無法鑑定總損失額

他指出,警方調查發現嫌犯所涉及的6宗不存在貸款騙案,發生在外州,因此警方暫時無法鑑定總損失額。

警方援引1951年借貸法令第5(2)、刑事法典第420(欺騙)、第506(刑事恐嚇)條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僱用非法外勞)及第6(1)( c)(無合法證件逗留)條文展開調查,以將嫌犯提控上庭。

另外,阿尊奈迪說,警方也會調查落網者是否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並採取相應的行動。

他呼籲欲借貸的民眾可尋找合法的借貸公司,民眾若發現可疑活動,可向警方提供情報。

警方破10間非法借貸公司時,起獲大筆現金、名表、手機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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