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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突憲報撤策拉卡山保留地 森林局:追溯逾20年決定

(吉隆坡10日訊)針對民間組織質疑雪州政府突然於5月5日撤銷策拉卡山森林保留地的憲報一事,雪州森林局澄清說,這項公告只是追溯20多年前未完成的撤銷憲報決定。

《馬新社》引述雪州森林局局長阿末法茲(Ahmad Fadzil Abdul Majid)的談話指出,面積達406.22公頃的策拉卡山森林保留地是在1991年至2006年期間撤銷憲報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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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所撤銷的憲報最終沒有公告公眾,而《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13條文要求,州政府撤銷永久森林保留地的憲報地位時,必須通報公眾。

面積達406.22公頃

“在憲報階段,多種因素導致撤銷憲報過程暫停,因此5月5日發布的憲報通知,只是回溯(backdate)2000年州行政議會的決定。”

“我們在考慮雪州法律顧問會的意見後,決定(發布回溯憲報)。基本上,撤銷憲報是完成2006年以來的程序,雪州政府采取適當行動,解決這拖延20多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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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由於上述決定是在2011年雪州政府修訂《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1條文之前,因此撤銷憲報無需經過公眾咨詢過程。

2011年,雪州民聯政府首開先河,修訂《1985年森林法令》,規定日後州政府廢除憲報上的森林保護區之前,都必須召開公共聽證會。

“然而,這406.22公頃森林地自2006年就不再納入這片永久森林保留地。目前,剩余的是1298.86公頃策拉卡山森林地,以及982.8公頃的延伸策拉卡山森林地。”

“這兩片森林都由州森林局管理,並且列為受保護森林,是多種動植物的棲息地。”

民間組織抨不符程序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策拉卡山的歷史悠久,而英殖民政府是於1909年將之憲報為森林保護區。這座森林以南是沙亞南社區森林(SACF),兩座森林原本相連,但後來為道路所切開。

早在2002年,雪州行政議會就已同意把“策拉卡森林保留地”部分撤除憲報,所劃的區域包括沙亞南社區森林的所在地。

前年,環境保育學者林澤偉、林務專家及大馬律師協會的環境與氣候變化委員會成員一起研究這塊森林的土地狀況,他們發現雪州政府並沒有公告撤除策拉卡山森林的保留地地位,由於撤除森林保留地的程序不完整,他們認為應視作無效。

林澤偉日前也發現,政府頒布的憲報顯示,策拉卡山森林保留的憲報已突然及神秘地於5月5日撤除,但當局此前未舉行任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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