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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酒精不得超過1公升 納閩商會不滿

(納閩3日訊)過去訪客在納閩這座免稅島離境時,可帶走1公升的酒精飲料和一箱24罐啤酒,但上個月起,關稅局便嚴格規定,離境訪客只能帶走1公升酒精,或容量相等於1公升的4罐啤酒。

關稅局的這項決定,引來納閩商會主席丹尼爾道迪的不滿,指關稅局沒事先公布,便執行這項“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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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今日告訴馬新社,關稅局突然執行“新規定”令許多人措手不及,以至於他今天接到數個投訴。

“他們向我投訴,訪客離境時只被允許帶走1公升酒精,或容量相等於1公升的4罐啤酒。據我了解,訪客過去離境時,是被允許帶走1公升的酒精飲料,以及一箱24罐啤酒。”

丹尼爾隨後向關稅局求證,後者告知他,這項新規定早已在上個月開始執行;但丹尼爾認為,任何“新規定”,關稅局都應當事先公布。

丹尼爾也不滿關稅局的這項決定,認為關稅局這麼做,只會讓納閩經濟因疫情重創後,再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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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納閩關稅局官員向馬新社證實,這項“新規定”確實在6月開始執行,即訪客離境時只能帶走1公升酒精飲料,或容量相等於1公升的4罐啤酒。

但該名官員強調,這並非“新規定”,而是關稅條例早已闡明離島訪客不得攜帶超過1公升的酒精飲料,只是該局過去在納閩島對這項規定的實施比較寬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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