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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姦5學生減刑上訴得直 舍監改判50年20鞭

(加央6日訊)兩年前雞奸5名宗教學校寄宿小男生而被判監百年及鞭笞的舍監,提出減刑上訴得直,今日加央高庭同意減刑,改判50年監禁及鞭笞20下。

現今已30歲、來自吉南的罪犯納瓦威,在2019年5月29日被控于加央第二地庭時承認25項罪狀,而被庭主判罰228年監禁及鞭笞42下,且服刑期間需接受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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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高庭法官拿督阿茲米接納減刑後,在判詞中指加央地庭在判刑時以大眾利益為重,但也忽略犯人本身的利益,而國人平均壽命是70歲,因此也將刑罰減去大半。

法官是對犯人所侵犯的每名受害儿童各作出10年監禁,但刑期必須分開進行,也將鞭笞減至20下,而目前監獄局還沒對犯人執行鞭笞。

5名來自大馬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代表犯人提出減刑上訴時形容,加央地庭作出了“稀有”判決,指一般監禁刑罰都是同時進行,然而對犯人的判罰卻是分別執行,這將意味著犯人的往后余生也將在獄中度過。

雖然犯人刑罰已獲減半,不過律師團表示會繼續研究,不排除再向上訴庭提出減刑請求,同時也會先見受害儿童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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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代表律師包括占利、諾赫娃蒂、西蒂哈莎、諾哈倪莎及莫哈末哈菲茲,副檢察司為伊茲韓。

犯人納瓦威是於2019年4月間,在玻州十字港一所宗教學校擔任舍監期間,在學校宿舍內雞奸与性侵犯5名年齡9歲至15歲的寄宿男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377B條文、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5(e)、15(c)、第14(a)條文及2002年國家電影檢驗法令第5(2)條文。

隨著受害儿童父母同年5月9日向校方教職人員揭露舍監違反自然性行為並向警方作出投報后,舍監於5月11日在霹靂州江沙區一住家被警方上門逮捕。(S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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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監減刑上訴得直,獲加央高庭改判50監禁及鞭笞2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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