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雜貨店業者租排屋充貨倉 值近5千統制品被充公

(北海25日訊)雜貨店業者租借雙層排屋充當貨倉,存放大量不被允許的統制品如食油、面粉和糖,貿消部執法組暗中偵察一個月後上門展開檢查。

這間雙層排屋位於詩布朗再也賓達丁基里,與業者的雜貨店距離不到半公里。雜貨店業者因此牴觸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0(1)條文,即沒有准證儲存統制品。

Advertisement

檳州貿消局主任傑根在記者會上說,這項行動于今早10時展開,執法組通過民眾提供的情報,耗時一個月展開偵察后,隨即展開行動。

他說,當時屋里有一名外勞員工,里面存放著總達986公斤包裝食油、84公斤食油、372公斤粗糖,以及141.2公斤的面粉,總值4849令吉,這些統制品將被充公。

他稱,業者是本地人,其雜貨店擁有准證,可以存放統制品,但這名業者卻在附近租下一間雙層排屋充當貨倉,按照條例是不被允件和違法的。

他稱,該部將繼續從各方面展開調查,包括這些存放在排屋內的統制品,是否以高價轉賣給外勞,至于該排屋業者借租和運作已有2年。

ADVERTISEMENT

他指出,行動中未有扣留任何人士,因為對方給予高度的配合。上述涉案者一旦定罪,個人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万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若是企業界,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