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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已正式提控 反貪會續查達達因

(吉隆坡30日訊)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聲稱,反貪會仍在調查前財政部長敦達因被指濫用職權、貪污及洗黑錢的案件。

他向馬來報章《每日新聞》說,雖然法庭已在昨日正式提控敦達因,但反貪會並不會停止對他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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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反貪會是依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條和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AMLATFPUAA)第4(1)條調查敦達因。

他解釋,達因之前因未依據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第36(1)條宣告財產而被提控。然而,反貪會仍在進行涉及他的其他案件調查,調查尚未完結。

敦達因昨早在推事庭被控未遵守反貪會通知,未申報70項資產和1個銀行賬戶。

根據控狀,86歲的敦達因被控在2023年12月13日,於布城反貪會總部,蓄意向在2024年11月14日根據反貪會法令第36(1)(a)條文,把志期2023年11月8日通知書交給他的反貪會官員,提供不符合通知書條款的宣誓書面聲明,即沒申報附錄A列出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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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及的財產包括7輛汽車,其中包括馬賽地,捷豹、奧斯汀莫里斯和勞斯萊,38家公司包括Ibu Kota Developments Sdn. Bhd.、Menara Ampang Sdn Bhd和Avillion Berhad,25個分布在吉隆坡、安邦、勞勿、彭亨和吉打的公司名下的房產和土地,以及Amanah Saham Nasional Berhad (ASB) 和 Amanah Saham Nasional (ASN) 的賬戶。

敦達因被控違反2009年反貪會法第36(2)條,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不超過5年的監禁以及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

法庭控方由副檢察官旺沙哈魯丁領導,而敦達因的辯方則由律師M. Puravalen為團隊代表。

此前,敦達因的67歲妻子納伊瑪也因未遵守反貪會的通知未申報財產,已在法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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