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國內

雇用非法外勞罰6萬 收留非法外勞罰1萬5千

(詩巫26日訊)雇用和收留非法外勞一旦被發現,都將面對高額罰款,得不償失。

一男子雇用6名沒有工作準證的外勞被罰6萬令吉,一女子收留3名印尼非法外勞則被罰1萬5千令吉。

Advertisement

今日兩人被控上庭時皆認罪,遭地庭法官馬魯丁判處以上刑罰。

男被告吳氏(36歲),被控於2023年5月6日下午4時26分在一公司,被發現雇用6名沒有工作準證的外勞。此舉抵觸1959年/1963年大馬移民局法令55B(1)條文。罪成可被判罰款最低1萬令吉,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

被告在認罪後,法官判處每一項罪名(每一名外勞)判處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3個月取代。被告雇用6名沒有工作準證的外勞,所以需繳付6萬令吉的罰款了事。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