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雇主虐打女傭案 2母女不認罪獲保外

(北海19日訊)華裔雇主虐打女傭案今日在北海法庭進行提控,2名母女被告皆不認罪,各獲准以1萬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此案展延至4月19日過堂。

2名被告為56歲母親張明心(譯音)及35歲女兒鄭慧鳳(譯音),根據控狀,指她們於今年2月24日晚上10時45分,在大山腳甘榜峇汝團結路一間住家,對27歲女傭進行強硬和暴力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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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因而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第13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將面對不少於3年至20年的監禁刑罰及罰款。

此案法官為諾艾妮,主控官莫哈末西卡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拿督蘇巴馬廉比萊。

此外,法官也指示2名被告在保外期間,每月15日必須到警局報到,直到案件結束為止。

根據報導,27歲柬埔寨籍女傭於2月24日遭到雇主虐打,當晚9時30分有民眾向警方投報,威中警方迅速逮捕了雇主夫婦調查,過後再逮捕他們的女兒及女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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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傭臉上有傷痕,手臂也有疤痕及縫合的傷口,身體和腳也有刮痕。該女傭在雇主家服務2年,她申述遭到女雇主虐打、被潑沸水及捏擰等。(S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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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母女被告在家屬繳交保釋金後,獲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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