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訊)隨著州選在8月12日落幕,所有政黨旗幟和候選人橫幅等各類競選宣傳品,需在14天限期拆除。
檳州上週六結束州選,州內選區的競選黨旗、橫幅、海報和看板已經陸續拆除,惟尚有部分未全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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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觀察,在投票日后,峇眼國席屬下州選區的各陣營旗幟已經陸續拆卸,僅剩一些候選人宣傳看板仍豎立在交通燈處。
根据選委會條例,每名州席候選人需預繳3000令吉抵押金,若各類競選宣傳品無法在投票日后14天內拆除,抵押金將被沒收。
威省市議員陳治中受訪時指,各陣營的旗幟、橫幅、海表和看板等競選宣傳品,若在期限內完成拆除,選委會將全數歸還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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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些競選橫幅、看板和黨旗無法在期限內拆除,需要威省市議會展開拆除行動,相關陣營早前繳付的3000令吉抵押金被扣押。”
他說,威省市政廳將根据拆除行動索取費用,如果拆除費用超出抵押金,威省市政廳將會向相關陣營索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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