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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你們要如何針對我 林冠英:勿牽涉我家人

(吉隆坡9日訊)林冠英向政敵喊話,任何事就沖他一人來,放過他的家人!他申訴,從政的這些年,他的家人遭無辜連累,包括15歲兒子被誣衊非禮女同學,到如今妻子被指控洗黑錢,而他作為一家之主,未能保護好家人,深感愧疚和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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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對他的政敵說:“隨便你們要如何針對我,但不要牽涉到我的家人!”

一家須承擔的新挑戰

林冠英也是前財政部長;他於今日在檳城以一家之主的身份發文告,對未能保護好妻子有著沉重的無助感,但也坦言,在震驚之餘,“這是我們一家必須共同承擔的新挑戰”。

◆林冠英文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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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法保護妻兒感無助

因為我,我的妻子遭到逮捕。震驚之餘,這是我們一家必須共同承擔的新挑戰。

我在1986年至2008年的在野身份,使得我的家人蒙受煎熬。當我在1987年被政府援引內安法令扣留,1998年為被強姦的未成年馬來少女伸張正義而被拘於加影監獄,他們遭受了其他家庭所不會面對的剝奪和壓力。

不幸的是,即便我在2008年勝選後出任檳州首席部長一職,他們仍然遭受到痛苦。在2011年,我15歲的兒子遭到巫統青年領袖旺莫哈末阿茲里(也稱Papagomo)的猛烈攻擊,指責我兒子在檳城學校非禮女同學。

在如此稚齡就需面對國陣媒體機器的謊言和指責,看著他所遭受的痛苦,我對自己無法以一個父親的身份好好保護他而感到無助。盡管“所謂的受害者”、校長和檳州教育局皆否認此事,但警方卻未採取行動,對付Papagomo散播這種卑鄙謊言的惡行。

今年3月初,Papagomo再次散布假新聞,指稱我的兒子因試圖走私200萬令吉,在新加坡國際機場被捕,而我則飛去新加坡解救他。總警長隨後駁斥假新聞,指新加坡沒有進行這項逮捕行動,而我也沒有前往新加坡。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上周在國會以書面回答我的提問,指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505條文(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和破壞公眾安寧),以及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開檔調查。

他答複:“警方已在5月13日將調查報告提呈給總檢察署。”。不過,總檢察署在過去3個月直到今天都沒有提控Papagomo。

相反的,當局在2020年8月7日為我妻子周玉清錄供並逮捕她後,僅需4天,就將在8月11日被控洗黑錢。她不理解自己為何會被控洗黑錢,作為一名律師,她的收入來自律師費。

我為自己未能保護好孩子而感到無助。如今,我未能保護好我的妻子,這份無助感更是沉重。

我想告訴我的政敵:“隨便你們要如何針對我,但不要牽涉到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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