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隆22人違行管令被控

(吉隆坡10日訊)雪隆地區昨天有22人,包括一對夫婦,因涉嫌違反行動管制令,分別在數個不同的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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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道,22名被控的人士中,有8人分別在吉隆坡的3個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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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皆是因無法出示合理外出理由,違反2020年預防與控制傳染病條例第3(1)條文。若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在士拉央推事庭,一名緬甸籍雞肉小販在沒執照的情況下繼續營業,而被罰款95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就以一個月監禁替代。

 

而在安邦推事庭,6名人士包括一對夫婦,則因未提供合理的外出理由,而被罰款600令吉,或以監禁一個月替代。

 

吉隆坡推事庭方面,一名19歲青年也因違反行動管制令遭到提控,他否認有罪。

 

此外,14人包括2名樂齡人士則在瓜雪法庭面控,並被判決1000令吉罰款。

 

據知,14人是於3月29日至4月7日期間,在雪州數個不同地區違反了行動管制令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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