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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雜貨店便利店中藥店 即起 賣啤酒只到晚上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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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訊)從即日起,吉隆坡的雜貨店、便利店和中藥店一律禁止售賣烈酒,並限制在早上7時至晚上9時賣啤酒。

所有在雜貨店、便利店、中藥店售賣的啤酒,必須擺放在與其他飲料不同的地方,並且需在晚上9時結束售酒時間後,將啤酒的售賣處上鎖,而購買者只限21歲以上人士。

允賣傳統醫藥用途藥酒

吉隆坡市政局更新申請售酒執照指南,維持原有禁令,上述場所禁止售賣烈酒,但可以售賣傳統醫藥用途的藥酒,包括混合藥酒或純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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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指南,市政局的售酒執照指南也闡明,必須申請售酒執照的商業活動包括售賣烈酒的酒吧、酒廊、Lounge、餐館、倉庫、活動或儀式。

被允許售賣烈酒的場所,包括一級的公共房屋(酒吧、酒廊、Lounge、餐館);店屋、酒店、商場、批發商,如倉庫、店屋、商業中心、商場;雜貨(零售),如超市、霸級市場、商業中心、商場;烈酒專賣店,只限在店屋、辦公店舖、商業中心及商場;臨時執照如提供烈酒的活動或儀式。

屬一級的公共房屋的酒吧、酒廊、Lounge及餐館,營業時間只限早上10時至午夜12時;商家可申請延長時間,但最遲只限到凌晨2時。

批發商、雜貨店的營業時間是早上7時至午夜12時;臨時執照則視乎批准的條件。

所有可售酒的場所不能面對或在100公尺的範圍內設有警局、宗教場所、學校、醫院及住宅區;業者必須在營業場所長期展示執照,並且在門口展示二維碼,藍色為可在店內飲酒,黃色為只限外帶。

執照申請或持有者只限非穆

所有的執照申請或持有者只限非穆斯林,業者必須為非穆斯林或公司的多數股東為非穆斯林。

業者必須確保沒有21歲以下及穆斯林顧客飲用烈酒,必須在門口張貼相關禁止通告,所有的執照更新必須在逾期前的至少3個月前提呈申請。

所有烈酒禁止以袋包裝(sachet)方式出售;業者須照顧環境衛生及不能出現噪音;一級公共房屋的業者必須鼓勵醉酒顧客使用代駕或電召車服務。

市政局早前於10月1日至31日,暫緩售酒執照的執法工作長達一個月。

在這段期間,市政局召開對話會,參與者包括製造商、酒瓶商、零售商協會、居民代表委員會(MPP)、吉隆坡區國會議員,各造已就此事表達了各自的看法和關切。

市政局在聽取各造的意見後,精簡和完善現有指南,售酒執照已更新申請售酒(烈酒)執照指南及條件,並從即日(11月1日)起生效,相關領域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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