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3/07/DuGdlW7XcAEEWrZ.jpg)
(吉隆坡4日訊)隆市警方本月1日至3日,在市內展開的20項道路取締行動中,共開出3023張交通罰單,逮捕10人以及扣留10輛摩多。
隆市警方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總監今晚發文告說,警方在上述行動中共出動58名警官及585名警員,執法行動從本月1日至31日。
Advertisement
他說,警方過去3天,在市內各地共展開20項行動,分別為:摩多行動、違例泊車行動、行人綫行動、酒駕行動、特別行動、阻礙行動及教育行動。
他說,至於警方開出的3023張罰單,其中包括車輛停在行人綫(293張)以及阻礙交通(1870張)。
他說,至於被捕的10人,罪名分別為:酒駕司機3人(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違例泊車4人(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0(3)條文)、假車牌1人(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3)條文)、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沒有合法入境准證1人)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通緝犯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