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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明起落實新交通罰款率

(八打靈再也29日訊)從7月1日起,吉隆坡市政局將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及所有相關附屬法律,落實新的交通違規罰款率,因此促請駕駛人士留意。

市政局發文告指出,隨著落實新的違規罰款率,摩多組別罰單,分別是15天內繳罰款為30令吉,16至30天50令吉,31至60天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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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汽車組別罰單,15天內繳罰款為50令吉,16至30天為80令吉,31至60天100令吉。

重型車輛罰單則15天內繳罰款200令吉,16至30天250令吉,31至60天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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