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從昨日凌晨11時至今天凌晨3時30分,派出14名警官及60名警員,在隆市6個地點展開“酒駕行動”(Op Mabuk),共逮捕10涉嫌酒駕司機及開出31張罰單。
吉隆坡交警主任沙裡夫丁說,這6個地點是在舊巴生路往隆市區方向、拉惹朱蘭路(Jalan Raja Chulan)、端姑阿都哈林路(Jalan Tuanku Abdul Halim)、孟沙路(Jalan Bangsar)、舊古仔路往芙蓉大道方向及大城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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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在路檢處共檢查305名摩多騎士及司機等,對違規司機開出31張交通罰單。
另外,沙裡夫丁披露,警方也在路檢逮捕16名涉嫌酒駕的司機,他們年齡介於19至51歲之間,警方將他們押回警局進行第二次酒測,其中6人酒測過關。
警方將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條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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