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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交警取締開371罰單 捕18男12人涉酒駕

(吉隆坡7日訊)吉隆坡交警在常規週末取締行動中,逮捕18名男子,其中12人涉嫌酒駕,並開出371張交通罰單。

隆市交通調查及執法組副主任祖卡菲里警監發文告說,警方自前天(5日)起,連續2天在晚上9時至凌晨4時,分別在市中心、敦拉薩路、彭亨路、拉惹勞勿路、古晉路及大使淡江大道展開行動,參與行動的包括10名警官及89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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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前天在沃特噶尼爾路(Jalan Walter Granier)逮捕1名駕駛黑色賓利轎車的男子(23歲),昨天則在拉惹勞勿路逮捕1名騎摩托車的騎士(21歲),他們倆在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9(1)條文下被捕,並將會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1)(使用假車牌/假路稅)條文下被控。

“同時,警方在行動中逮捕12名涉嫌酒駕的男子(年齡介於22至54歲),他們皆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條文下受查。”

他表示,警方在大使淡江大道逮捕了4名涉嫌飆車的男子(年齡介於19歲至21歲),他們在大道上以危險姿勢騎乘摩托車,並懷疑涉及非法飆車,此舉已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魯莽駕駛)條文。

“警方一共開出371張各類交通罰單,並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4條文下扣押10輛涉非法改裝排氣管的摩托車;這些摩托車將交給陸路交通局進行檢查和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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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掌握任何情報,可致電03-2071 9999到敦李孝式路交警總部,或撥打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熱線電話03-2026 0267或分線號碼69,或到鄰近警局提供線索。”

交警在截查來往的摩托車騎士。

警方發現數名男子在大道上非法飆車。

其中2名摩托車騎士因在大道上飆車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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