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陸兆福盼希盟州 大選前通過反跳槽法

(八打靈再也4日訊)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指出,即使我國即將在未來一兩個月後舉行大選,但希盟執政的州政府依舊可以來得及修改州憲法通過反跳槽法,而若是來不及,也可以選擇不同步解散州議會。

他說,希盟的立場是,州政府也必須追隨聯邦的腳步修改州憲法,以通過反跳槽法,可能在接下來的兩三個月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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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晚在火箭報直播節目“秘書長上線”中指出,聯邦法院七司昨日宣判檳州反跳槽法有效,也就是檳州政府之前通過的反跳槽法令有效。

“這項判決非常關鍵,過去從公正黨跳槽至土團黨的州議員在反跳槽法令生效之後,他們將會失去州議員資格。”

陸兆福(左)希望在下一次召開的國會可以修憲,限制首相任期最多10年,右為主持人彭小桃。

他指出,修改州憲法的過程比較快,因為可以根據聯邦憲法修憲的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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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國會下議院通過修憲後,需要再經由上議院通過,而修改州憲法只需在州議會通過後,再獲得州蘇丹或州元首御准即可。”

另一方面,行動黨將會修改黨章,規定該黨國州議員在特定情況下不遵守黨章,將自動喪失黨籍,究竟喪失黨籍和開除黨籍有何不同之處?

將修黨章 自動喪失黨籍可補選

陸兆福解釋,喪失黨籍是在特定的重要情況下,如投選首相人選、在國會投票、財政預算案等,即當黨做出政策性決定和立場時,國州議員需要跟隨,違規者將會直接喪失黨籍。

“一旦有國州議員喪失黨籍,黨可以致函議長通知該名人士已不是行動黨的黨員,必須懸空議席。”

他說,至於開除黨籍則是需要通過一些程序,例如紀律委員會和可以上訴至中委會。

“聯邦憲法修改後可以阻止跳槽,但是如果一名國會議員被黨開除,卻不算跳槽,因此行動黨修改黨章,加入新規定。”

下次國會 盼修憲首相限任10年

陸兆福指出,希望在下一次的國會下議院會議可以修憲,限制首相任期最多10年。

他說,希盟與政府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中的18項事項,有15項已經完成,相當於83.3%。

“還需要實現包括限制首相任期、提交和通過國會服務法案,以及修改國會議會常規。”

他指出,還有爭取落實選區撥款法令,雖然不在MOU,但是為了長久而言,不論朝野國會議員都可以獲得平等的撥款。

“其他還有希望可以通過的是政治獻金法案,確保任何公司、機構、私人的巨額捐款透明化,超過一個數額的捐款則須申報。”

尋求朝野獲平等撥款

他說,希盟州屬也沒有給予反對黨州議員選區撥款,因為在森州的反對黨州議員獲得聯邦政府撥款;雪州政府只給反對黨州議員一半撥款,因為聯邦政府也有撥款給他們。

“無論如何,還是希望未來有一個公平的選區發放撥款制度。”

他指出,從2008年擔任國會議員至今,他最滿意這次的國會,因此 國會的文化有所改變,過去政府要通過法令,隨時可以通過,如今則是經過朝野國會議員一起研究。

“為了讓一個法令更好,國會應該尊重反對黨的角色,朝野應該有合作的空間,希望以後的國會更加獨立,立法的過程更注重細節,國會通過的法令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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