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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曝光外交巨額支出 堅稱無不法所得

(台北8日綜合電)台灣前總統陳水扁週四召開記者會,強調公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並公布21項饋贈支出細項。這也是近年來公務機要費支出情況最核心人物、最權威內幕的首次揭露。

他表示,自己遭起訴貪污總金額共計1億453萬6390元(新台幣,下同),但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饋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公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他接受各界檢視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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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一一細說21項饋贈支出內容,包括支付美國卡西迪公關費用3549萬5300元;讚助對台友好美國資深聯邦眾議員競選經費10萬元美金;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費用162萬元、資助台中清真寺修建140萬元、犒賞幕僚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饋贈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等。

他強調若真的有貪污犯罪,“判死可以”,並自稱是一名一生最不貪錢的政治工作者,最後要背負惡名,讓他無沒接受。

他說,原本準備要帶到墳墓,但事與願違,事涉機密、影響重大,他只好一五一十地呈現。

陳水扁因案判刑,移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執行,保外醫治以來,經常參加活動到處“趴趴走”,且在網上發言不斷,中監也規定“不能上台、不演講、不接受媒體采訪、不可談論政治”等“四不原則”,但陳水扁持續一再踩中監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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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陳水扁7日在凱基會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是否違反保外醫治規定,台中監獄副典獄長吳照明回應稱,已派員到場督飭及搜集資料審認,若違反規定將依情節訪視督飭改善。

此外,陳水扁指曾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施明德7日表示,陳水扁之前說的好像是私人讚助,沒有說那是公務機要費;錢的來去、誰經手,他的賬目一向都很清楚。

陳水扁涉貪相關案件經並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部分案件已判決,目前僅剩“公務機要費”及洗錢案仍在高等法院更二審。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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