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夫:免觸犯版權法令‧餐廳播歌須繳版稅

(檳城)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總裁陳業夫指出,國內許多餐館業者,在沒有繳付版權稅情況下,於餐廳內播放歌曲,已觸犯1987年版權法令,當中以華裔業者居多。

他表示,根據近期的調查,國內有約5000間酒吧、咖啡廳酒廊、餐廳和美食廣場。不過,僅有約517間向餐廳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申請播放歌曲版權,其餘3000多間餐廳侵犯版權條令,導致本地歌藝工業每年面對60萬令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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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本地歌藝工業一直以來面臨如此嚴峻的考驗,所以當局未來將向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投報。

“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與檳州貿消局官員配合,週二(12月8日)傍晚在詩布朗再也成功偵破一間觸犯1987年版權法令的娛樂中心,並在餐廳內搜獲一台數碼歌曲播放系統(Digital Karaoke System),內含1萬首盜版歌曲。”

他聲稱,該台數碼歌曲播放系統,包括音樂混頻器、擴音器、音響及電視器材等,總價值約5萬令吉。

陳業夫今日(週三,12月9日)中午出席檳州貿消局的記者會時,勸告所有經營餐館的華裔同胞,儘快向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申請歌曲播放版權,以免被執法部門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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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一旦在1987年版權法令下,被判罪名成立者,將面對每首歌曲最低罰款2000令吉或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

檳州貿消局主任古納則指出,執法員在週二傍晚6時30分,取締版權法令的餐館,逮捕一名約40歲男子,初步調查落網男子是業者。

當局今年共偵破55宗觸犯1987年版權法令案件,目前正在調查38名落網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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