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陳小春疑票站內違法拍選票

(香港25日讯)周日区议会选举投票日,不少圈中艺人前往投票,当中包括曾表态爱国的陈小春。他当天下午3时半曾在微博上载一张疑在票站内拍摄的选票及投票印章照片,写上“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任何人于投票日在并无准许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内拍照即属犯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小春疑触犯法例,他于半小时后删走照片,再发文“反正我已尽了身为香港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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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早前表态做护旗手及支持香港警察,他尽公民义务前往投票。当他下午在微博上载一张疑在票站内拍摄的选票及投票印章照片,写“#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及“#香港加油”后,即引起网民议论,有提醒他可能触犯法例。小春约于半小时后将该照片及发文删去,接着再上载一张红底白字的照片,写着“今天给香港一个告别暴力的机会”。他并留言“#反正我已尽了身为香港人的责任##香港加油”。就此事曾联络陈小春方面,至截稿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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