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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安: STR受惠者没除名 每3年须更新申请

(槟城3日讯)槟州人民公正党组织秘书陈顺安指出,系統中缺少許多关爱(STR)援助金接收者的名字,或与受惠者未如时更新资料有关。

他说,据了解,STR 接收者需要每 3 年更新一次其申請。但也可以每年更新,免忽略更新资料的重要性。因為根據其經驗,許多人都忘記了他們第一次提交申請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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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STR 申請和更新,是可全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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