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讯)民主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提醒,大马并非“无地震国家”,因此,核电厂选址不能靠近活跃断层,以免核能发电系统和设备受地震影响。
他周一在国会参与辩论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修法后发文告,敦促政府谨慎对待核电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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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森美兰、沙巴和砂拉越已多次出现地震活动,涉及武吉丁宜断层、文冬──劳勿断层、吉隆坡断层及沙巴活跃带,而昨日就在昔加末发生地震。”
他担心,地震即便不直接摧毁反应堆核心,也可能破坏冷却系统、电力供应与输电线路。
“2011年福岛事故就是因海啸破坏备用发电机和冷却系统而引发的堆芯熔毁。因此,我国修法必须明确规定核电厂选址不能靠近活跃断层或地质破裂带。 ”
此外,他说,我国如今还未拥有永久的低阶或中阶放射性废料处置场,现有废料仅存放在万宜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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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在霹雳州的选址计划也因民众反对而流产。而全球仅有芬兰拥有深层地质处置库(DGR)以作为高阶放射性废料的最终处置场,其他国家仍在寻找方案。
“如今我国连低阶放射性废料都无法解决,更遑论核电所产生的高阶乏燃料,只会加重后代负担。 ”
分析显示,建造一座核电厂的成本为每兆瓦3600万至5900万令吉,显著高于燃气(每兆瓦380至550万令吉)、煤电(每兆瓦1300至2900万令吉)及持续下降的太阳能和风能成本。
加上核电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国际上不少核电项目最终严重超支。如果引入核电,他担心财政风险极可能转嫁人民电费账单。
政府计划通过修改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延长核准的执照期限至40年,为核能发电进行前期准备。
但陈泓宾认为,目前大马不存在缺电危机,并无迫切需要引入核能发电,政府要做的是应优先加快推动再生能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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