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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源挑战郑全行案列NFA 高庭下月4聆审

(吉隆坡2日讯)高庭择定5月4日聆审心民党主席陈思源及心民党就律政司将华裔穆斯林宗教师郑全行涉及种族煽动言论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决定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根据法庭文件,高庭法官拿督阿里扎苏莱曼将聆审此案。申请方代表律师智也能和孔志华届时将出庭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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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为陈思源及心民党(由秘书长吴晋安代表),两人于今年3月20日入禀法庭,针对律政署就上述报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并将律政司和全国总警长列为答辩人。

此事源自陈思源于2025年11月3日在布城第7区警局报案,涉及郑全行针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与《马来西亚前锋报》记者之间的事件在社交媒体所发表的言论。

申请方指有关言论具种族煽动性质,在48个小时内引发超过2万6000个点赞、4000次分享及3400则留言,当中包括被指带有种族仇恨的留言。

根据文件,警方在调查后将案件呈交律政署,而律政司随后透过警方于2026年1月22日发函,并于1月23日通知申请方,副检察司决定将该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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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作出上述决定的理由,包括相关言论被指为个人观点与评论,未点名特定族群或个人,亦未构成违法行为,同时认为无法将相关社交媒体的留言直接归责于郑全行。

在本案的司法检讨申请中,申请方要求法庭发出撤销令,撤销律政司将该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的决定,并寻求法庭裁决有关“无进一步行动”决定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滥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律政司的酌情权。

根据诉状,申请方也寻求法庭发出强制令,要求相关当局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包括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对郑全行展开调查并将当事人提控上庭。

陈思源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指出,尽管我国自独立以来从未有案例成功挑战律政司在联邦宪法下赋予的酌情权,但他仍决定提出相关行动。

“尽管我国自独立以来从未有案例成功挑战律政司在联邦宪法下赋予的酌情权,但即便明知不可为,我也要为之。”

他表示,近年来,宗教及种族极端主义情况日益加剧,而相关现象在过去数十年前较少出现,因此为了未来子孙后代,即使该党面对挑战,也必须采取行动,以引起社会及政府当局关注,同时提醒执法机构履行职责。

控诉律政司严重失职

他指出,他的诉状中也提到律政司存在严重失职问题。

“他的责任之一是维护社会安宁与和谐,这是他在就职时向国家元首、国家和人民宣誓的内容。身为律政司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和平和安宁,但在郑全行发表破坏种族关系的煽动性言论后,当局却作出不进一步行动的决定,等同背叛了自己对国家元首、人民和国家的宣誓。”

出席者包括心民党副主席郭潍祯、林宏骏、顾问兼中央委员黄士春、宣传顾问谢授基、中委柯淑华、党员黄城峰和吴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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