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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條件售賣白糖屬違法 傅芝雅:罪成可罰100萬

(關丹3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副部長傅芝雅沙烈強調,附帶條件售賣統製品白糖屬違法行為,一旦被取締和罪成可被罰款高達100萬令吉,她勸請業者切勿採用這類營銷,以免受到對付。

她今日出席彭亨內貿局與大馬公司委員會(SSM)聯合在巴耶勿剎禮堂移交“愛心籃”和援助金給300名受惠者時分別在致詞和記者會上指出,該部日前接獲投報前往吉打亞羅士打一家雜貨店時展開取締行動,因為該雜貨店業者附帶條件售賣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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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芝雅指出,若有條件購買白糖,例如業者規定消費者必須購買某些物品,或購滿50令吉才可以購買白糖,這都是違法的行為,消費者應馬上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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