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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佐:特殊地位更明確 砂力挺第2次修憲

(古晉15日訊)聯邦政府第二次提呈的聯邦憲法1(2)條文和160(2)條文修正法案更完整,並能更明確呈現砂拉越和沙巴簽署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中的真實精神和意圖,包括砂沙的特殊地位,因此,砂政府將全力支持以尋求通過。

第二次修正法案中,也提及對“馬來西亞日”及砂拉越土著的明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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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首長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今日接見首相署部長(國會與法律)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和副部長(沙巴與砂拉越事務)拿督哈妮法後,在新聞發布會上說,第二次提呈修改聯邦憲法將更明確定義砂沙的特殊地位。

他解釋,2019年的第一次嘗試修改聯邦憲法,沒有獲得三分之二國會議員支持而失敗。砂政府當時沒有支持第一次的修改,主要是第一次的修正案純粹屬於“修飾性”(purely cosmetic in nature),沒有真正反映建國契約中砂沙的特殊地位。

“在討論和擬定第二次修正案內容時,更關註及闡明建國契約中的砂權益,特別是1(2)和160(2)條文更加全面,真正反映出雙方在1963年簽署建國契約時的真實精神和意圖。”

阿邦佐哈里說,160(2)條文對“聯邦”定義的修正至關重要,以便建國契約及其附件在聯邦憲法中得到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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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朱乃迪(左)和哈妮法(右)今日拜會阿邦佐哈里(中),討論有關修改聯邦憲法事宜。(砂首長署提供)

阿邦佐哈里(中)主持新聞發布會。左起砂副首長阿旺登雅和旺朱乃迪,右起哈妮法和砂副首長道格拉斯。(砂新聞局提供)

重新定義“馬來西亞日”

他說,修正案還將引入以前從未定義過的“馬來西亞日”。

他也說,旺朱乃迪和哈妮法在拜會中也提到討論修改聯邦憲法161(A)條文,關於“土著”的定義。因此,由砂法律來確定哪些種族應被承認為砂土著的權力。

另一方面,阿邦佐哈里表示,砂作為馬來西亞三個合作夥伴之一的地位已獲得認可,但在第12大馬計劃下的“促進沙巴、砂拉越和缺少發展州屬”目標,砂獲分配的撥款數額相對較低。

“砂所獲得的44億7000萬令吉撥款,僅占了第12大馬計劃第一滾動計劃下國家發展總開支的6.8%,這完全沒有反映出砂所需的發展規糢和水平。”

他說,砂作為平等夥伴地位,所獲得的分配理應依據數個因素,包括砂對聯邦的貢獻,這包括聯邦政府開發砂天然資源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所衍生的各項稅收收入。

阿邦佐哈里:聯邦政府第二次提呈的聯邦憲法修正案更完整,砂政府全力支持以尋求通過。(砂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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