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育漢:下季國會料修訂SOSMA 涉恐仍禁保外

(八打靈再也21日訊)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組主任拿督阿育漢指出,警方接受所有針對SOSMA法令的修訂,但不同意讓涉及恐怖活動的扣留犯獲得保釋外出,因為扣留犯有可能在保外期間與恐怖分子同黨發動恐襲,威脅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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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外界對該法令有所誤解,包括一些律師或擁有法律知識背景的人,都誤會SOSMA是一個不審即判、不能聘請律師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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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到國文《陽光日報》總社接受主持人哈絲麗娜針對題為“大馬人涉及武裝軍事?”的臉書直播訪問時,發表談話。

 

針對將SOSMA法令下的扣留天數從28天減至14天,他表示,恐怖活動不是單獨行為,而是有組織的活動,警方需要時間詳細調查。

 

阿育漢以沙巴拿篤恐襲事件為例,警方需盤問超過500名嫌犯,調查1000件物證,才能完成報告提交總檢查署,最後將嫌犯控上庭。

 

另一個例子則是蒲種MOVIDA夜店手榴彈恐襲事件,當時有超過40名嫌犯被扣留,其中30人被控。

 

他補充,警方必須錄取大量口供、調查眾多物證,其中一些案件還需與外國安全機構交涉,才能向涉及大馬襲擊案件的嫌犯錄供。”

 

他說,28天扣留期並非完全讓警方展開調查,當中還包括消耗在呈交報告給總檢查署和探討調查報告不足之處的程序。

 

他預料來季國會將提呈修訂該法令的草案,或將提議法令自動賦予警方扣留涉及恐怖活動嫌犯14天的權力以展開調查,並由法庭裁決是否可再延扣14天,這也提供扣留犯可申冤投訴的空間。

 

否認查淡虎受政治干預

 

阿育漢也否認警方在調查恐怖組織“淡米爾之虎”課題上,受到政治力量干擾。

 

他說,逮捕2名身為州議員的恐怖組織分子,是史無前例的事,本案也因為涉及政治人物而引發不同的看法。

 

“若有(政府)插手的事情,警方如何把案件帶上法庭呢?2人被提控,足以證明案件調查並沒有被干預。”

 

他強調,警方在調查涉及恐怖活動的案件時從不妥協,過去也曾逮捕涉及恐怖活動的4名警察和15名軍人,可見警方是依循法律和程序辦事。

 

他表示,上世紀60年代已有記錄顯示大馬人參與恐怖活動,1990年代至今,警方共逮捕809名恐怖分子,分別來自“哈里發國”(IS)、淡米爾之虎(LTTE)、阿布沙耶夫、伊斯蘭祈禱團(JI)和基地組織(al-Qaeda)等,當中除了外國人,也有大馬人。

 

“直至2013年警方援引SOSMA法令扣留涉及恐怖活動的人士需公開審訊,大馬人參與恐怖活動的事實才暴露在眾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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