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窿威脅行管後潑漆 2事主找議員急澄清
(新山8日訊)兩名事主分別因長子和租戶欠債而被大耳窿追債,更遭大耳窿要脅行管期結束後就展開潑漆追債行動,嚇得兩人馬上召開記者會澄清並未借貸且已代還債務,促大耳窿勿來騷擾。
兩名事主今日先後在不佬區國會議員特別助理符文濠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首名事主是52歲家庭主婦潘美月,她在新加坡工作的長子(客貨車司機)共向兩組大耳窿借貸,目前長子因行動管制留在新加坡。
第二名事主是將公寓單位出租給華裔男子的房東,租客以“租屋合約”作為貸款文件,欠款後落跑,留下髒臭的屋子,包括發臭生蟲的快熟面等食物,害他花兩天時間收拾。
潘美月的丈夫(建築工人)也因行管令留在新加坡,她目前與次子(24歲)和幼子(22歲)同住。
她披露,第一組大耳窿於4月初通過電話追討4500令吉,聲稱若她不幫孩子還債,將在行管期結束後,對付她們一家人。
她發現長子當初借的是2000令吉,經利滾利,最終變成逾1萬令吉。
出爾反爾食言不夠還
經討價還價,她替長子償還4500令吉,惟對方過後出爾反爾,稱“老闆”覺得數目不夠,再索3000令吉。這次她並不依從,不再接聽對方電話。到了4月中,另一組大耳窿開始撥電追債。此大耳窿指事主的長子最初借貸1500令吉,經利滾利,再加“不回復手機短訊”的罰款(每日100令吉),共積欠逾1萬9000令吉。
潘美月與大耳窿議價,對方答應只需繳還1萬4500令吉。她說,她依諾付還1萬4500令吉,豈料對方過後竟食言,稱老闆說“不夠”。
她表示,丈夫、長子,以及次子皆因行管令,暫時沒工作,只剩幼子一人上班維持家中經濟。
她認為,她已代長子還清債務,大耳窿應守信用,不應再來索討。
租客欠債連累房東
被租客連累的房東黃立昆(43歲)表示,他於今年1月通過房屋代理,將位於避蘭東的公寓單位出租給一名華裔林姓男子。
黃立昆說,華裔男子與另3名男女同住該單位。
今年3月,公寓管理層曾告知他,指男租客平日有許多訪客,不僅車子亂停,常與人起衝突,也曾因車內藏刀遭警方查辦。
黃立昆表示,他原本只讓他們租至4月,惟後來經其中一名租客朱姓男子苦苦哀求,他心軟又讓他們繼續住。
怎料,到了4月初,大耳窿撥電向他追債,稱林姓租客欠500新元。當他去公寓查看時,才發現所有房子早已人去樓空。
他說,大耳窿笑他倒霉,把房子錯租給人,並威脅他必須替房客還債,惟他並沒答應。
針對這兩宗案件,符文濠表示,兩名事主未曾向大耳窿借貸,並已報警,警方已開檔調查,大耳窿不應再騷擾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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