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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訊)登嘉楼日前执行首例公开鞭刑,對此,玻州宗教司阿斯里說,伊斯兰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幽会罪必须以公开鞭刑作为惩罚。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阿斯里(Mohd Asri Zainul Abidin)週六通過網絡發文说,这种惩罚甚至可能与伊斯兰法保护个人羞耻的原则相冲突。
“因此,公开鞭刑幽会行为并非真主或先知的律令,而是执政者的选择。”
他指,在此类酌情处理的事项上,执政者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
“因此,反对这种惩罚只是反对执政者的选择,而非反对伊斯兰教义。”
“不要有人越界,将不赞同这种惩罚的人视为不赞同伊斯兰教。”
不应公开為大众娱乐
阿斯里說,《古兰经》和逊尼派(Sunnah)确实规定鞭刑作为通奸的惩罚,但不能造成伤害。
但他说,要符合实施此类惩罚的条件几乎是不可能,其中包括必须有四名目击者亲眼看到通奸者发生性行为。
他说,通姦者应主动请求接受惩罚,而伊斯兰法庭应积极避免实施惩罚。
“伊斯兰显然反对八卦,也反对将个人与真主之间的个人罪行变成社会问题。”
“执政者有责任根据伊斯兰教义,将这些个人罪行遮盖起来,避免被用作大众娱乐。”
他还提到了一则圣训,其中先知穆罕默德多次拒绝听取一名承认通奸男子的自白,直到该男子第四次承认罪行后,才对其实施惩罚。
一名鳏夫週五在登嘉楼的阿穆克塔菲比拉沙清真寺礼堂面对马来西亚首例公开鞭刑。
现年42岁的莫哈末阿芬迪(Mohd Affendi Awang)因多次犯下幽会罪,而遭登州伊斯兰法庭判处公开鞭刑6下。
本次鞭刑由大马监狱局官员行刑,当局限定仅70人可到现场观看。不过,最终共有约90人获准进入礼堂。
除了登嘉楼,其他由伊党或国盟执政的州属为吉兰丹、吉打和玻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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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鞭刑既惩罚也教育
伊党精神领袖吁全国效仿
继登嘉楼日前执行首例公开鞭刑後,伊党大长老哈欣耶新建议各州特别是伊党执政的州属都应准备效仿,以惩治违反伊斯兰法的罪犯。
哈欣耶新(Hashim Jasin)除了恭贺登州有勇气实施公开鞭刑,也认为其他州应效仿,执行真主的命令。
他更认为,公开鞭刑只是起点,而遵循启示指令来实施伊斯兰法将会获得祝福。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报道,哈欣耶新反驳一些批评言論時说,公开鞭刑并非残酷或羞辱,相反的是为了教育和提醒社会遵守伊斯兰法。
“此外,这种伊斯兰(惩罚)方式也旨在教育而非折磨,因为这项惩罚并不危险,且罪犯在受刑后就获释。”
“通过观看这种惩罚,社会能够反思并警惕,从而避免犯下同样的错误。”
“我认为,不仅由伊党执政的州属,其他州属也应该为朝向(实施公开鞭刑)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哈欣耶新赞扬登嘉楼政府采取的这项措施非常好,但马来西亚或其他州属却很少实施。
“这一举措应当被效仿,以推动和弘扬伊斯兰法。”
尽管如此,掌管宗教事务的玻璃市行政议员阿米尔(Muhammad Azmir Azizan)說,州政府目前尚未讨论到执行该惩罚措施。
“玻璃市尚未进行任何讨论。”
除了登嘉楼,其他由伊党或国盟执政的州属为吉兰丹、吉打和玻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