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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全面實施伊斯蘭教法 刑罰包括截肢石刑等

(喀布爾15日綜合電)去年8月重掌阿富汗政權的塔利班,將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最高領袖阿洪紮達已下令阿富汗法官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嚴苛的伊斯蘭教法的刑罰包括公開處決、石刑(向受刑者反覆投石的死刑)、笞刑和切斷盜賊的四肢等。

阿洪紮達的發言人說:“小心審查盜竊、綁架和煽動案犯人的犯罪檔案,必須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的報應刑罰(Qisas)及固定刑(Hudud)。國家是由伊斯蘭教法統治,是我的命令,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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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固定刑罰處罰的罪案,包括通奸、誣蔑他人通奸、飲酒、盜竊、綁架、公路行劫、叛教和叛亂。受報應刑罰處罰的罪案包括謀殺及故意傷人,但亦可讓受害者家屬接受賠償代替刑罰。社交媒體過去一年出現許多塔利班士兵對各類犯人執行笞刑的影片和圖片。

法律及政治分析家波帕爾紮表示,塔利班全面執行伊斯蘭法律,是要令社會產生畏懼,以增強他們重奪政權以來減退的威望。

塔利班早前在禁止女性進入公園、遊樂園、健身室數天後,最新下令女性不得進入男、女分開的“土耳其浴”傳統公共澡堂。

文/: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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