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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占巴基:若覺扣留期遇不公 林冠英可報案起訴

(八打靈再也8日訊)大馬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如果前檳州首長林冠英認為被扣留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可向警方報案或起訴反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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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林冠英指控,在被扣留期間睡在扣留所的木地板上,阿占巴基接受《透視大馬》訪問時強調,反貪會對林冠英的逮捕和扣留行動沒有存在雙重標準。

其他領袖都受到同樣對待

他指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及其他幾名巫統領袖的任何人,在被逮捕和扣留期間都受到同樣的程序對待。

“林冠英並非第一位被逮捕並在扣留所內過夜的政治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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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存在雙重標準的問題,所有人都睡在同樣的扣留所內,沒有人受到比其他人更好的對待。”

“如果任何人感到不滿意,可以向警方投報,並將此事帶上法庭。”

另外,阿占巴基提到,調查官員在逮捕過程中都表現得專業,並提供機會給林冠英先到國會出席會議後才到反貪會。

“他本應該在下午3點時抵達反貪會,但我們允許他在國會結束後才來。逮捕嫌犯的決定取決於調查官,同時這也是法律所規定的。”

林冠英是在周四晚抵達反貪會總部後被扣留,並在昨日帶到吉隆坡地庭面對一項索賄控罪,林冠英否認有罪。

根據控狀,林冠英被控於2011年3月,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中,向商人拿督紮魯阿末索取工程中的10%利潤。

此舉抵觸了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判處坐牢最多20年,以及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最高。

另外,林冠英昨晚也在面子書貼文指,自己換上反貪會的橙色扣留服,睡在扣留所的木地板上,並指與另一面前財政部長的情況不同。

他質疑,這當中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只有反貪會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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