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阻遏聘非法外勞 打鞭

(萬宜14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斯里慕斯達法阿里聲稱,儘管我國法令對那些執意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非常嚴厲,但遺憾的是,許多時候法官的判決太輕,導致無法發揮阻嚇之效。有鑑於此,或許我國可考慮效仿新加坡對違規的僱主施於重罰如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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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見證移民局與國大馬來西亞及國際研究所(UKM-IKMAS)簽署策略合作備忘錄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他表示,除了判決太輕,尚有其他原因令僱主仍願意冒險聘請非法外勞,包括可支付非法外勞低廉工資,約900至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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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盡管僱主知道這是犯法的,但又不能不聘用外勞,才會不惜鋌而走險。加上很多時候法官判決不重,或只判罰款了事,而罰款額對僱主而言只是一筆小數目,根本無法吸取教訓及阻嚇。”

法官應依案件細節下判

慕斯達法說,或許我國可考慮效仿鄰國施加鞭笞,而且社會大眾都認為,我們的法官太過仁慈。

他提到,曾跟首席大法官、總檢察署討論過有關涉及法律層面的細節,包括研究對違規僱主的嚴厲懲罰,只是法官在判決時有酌情權,即法官可依據所有案件細節,決定一個自己認為最適當的判決。 

他聲稱,根據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條文,每聘用一名非法外勞,僱主可被罰款1萬至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聘用5名非法外勞以上的僱主,可被監禁不少過6個月或不超過5年或鞭笞不超過6下。”

至今逮3萬非法外勞 946僱主

斯達法提到,移民局於今年1月1日至昨日,在全國展開了1萬零14項“大型取締行動3.0”(Ops Mega 3.0),逮捕了3萬1146名非法外勞和946名雇主。

他表示,共有12萬6445名外勞在行動中被當局檢查。 

他說明,據移民局數據,漂白和重新聘請外勞行動於6月30日結束後,從7月1日至9月13日展開的取締,總共逮捕1萬零495名非法外勞和317名雇主,被檢查的外勞總共有4萬零395人。

“被捕的非法外勞分別是7288名男子、3020名女子和187名兒童;其中3245人來自印尼、2487人來自孟加拉、875人來自緬甸、865人來自菲律賓、864人來自泰國、642人來自印度和其他國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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