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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市會放眼3年 各商店招牌皆加爪夷文

(關丹7日訊)關丹市議會落實招牌附上爪夷文措施態度堅決,並將通過加強執法確保所有商家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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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市議會公關諾卡瑪華蒂表示,未來三四年內,所有招牌都必須遵照當局所制定的標準,不再給予通融或放寬。根據標準,所有新製作的招牌爪夷文字體,必須與字母同等大小。

字體須與字母同等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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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現有的招牌,市議會則會給予放寬,商家可通過廣告商在招牌上加上爪夷文字眼的貼紙。雖然當局沒有強制爪夷文字體大小比例,但必須可清楚閱讀,並且須置放在招牌左上角位置。

“市議會給予放寬,是避免商家必須重新訂製招牌而破費,但是爪夷文貼紙並不持久,經過一年或兩年的日曬雨淋後,也會與招牌一同舊化、褪色,屆時商家更換新的招牌,就必須完全遵照標準。”

諾卡瑪華蒂今日配合關丹市議會執法組,展開檢舉商業執照及招牌附上爪夷文行動時,在記者會上如此表示。

他指出,從今年1月1日開始,所有招牌未附上爪夷文的商店,都抵觸關丹市議會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07(2)a條文,即未遵守執照條規。

違規者將會接獲市議會開出的250令吉罰單及警告,而市議會也於3個月後再次到來巡視,如果業者依然未遵守,將再次開出罰款。

諾卡瑪華蒂表示,關丹市議會執法組本月2日、3日、6日及今早已經展開了4次檢舉行動,總共檢舉了283間商店,開出了25張罰單。

而這4天的檢舉行動中,當局發現超過半數的商家已經為招牌附加爪夷文,雖然當中亦有許多未遵照標準,如把爪夷字眼置放在招牌右上角或字體太小及不明顯。

取消燈箱廣告執照費折扣 不應抨變相漲價

關丹市議會公關主任諾卡瑪華蒂說,2004年至今,關丹商家已享受了長達16年的燈箱廣告執照費75%折扣,如今市議會宣佈取消此優惠,不應被抨擊為變相漲價。

“關丹市議會去年重新檢討這項優惠並展開巡視發現,市內高達80%享受此優惠的商家並沒有遵守條件,有者甚至不曾安裝燈箱招牌,卻膽敢向市議會作出虛假申報,只為了支付更便宜的招牌執照費。”

諾卡瑪華蒂是在記者會上,針對公正黨士滿慕區州議員李健聰及德倫敦區州議員沈春祥批判市議會踏入2020年,即變相調高燈箱招牌執照費、泊車費及徵收15%處理費(Caj pemprosesan)加重人民負擔的言論,作出回應。

“關丹市議會當年為鼓勵商家於夜間亮燈,讓關丹成為有如上海般在夜間綻放光芒的城市,而提供這個優惠,因此,任何商家只要向市議會申報本身使用燈箱招牌,並遵守亮燈至午夜12時的條件,就可享有這個執照費折扣。”

她補充,提供有關優惠屬於市議會權限,因此在決定取消前,當局並不需要向外界徵詢意見或進行任何修法程序。

另一方面,針對市議會向業者另外徵收15%處理費的舉措,諾卡瑪華蒂解釋說,有關收費合理。目前當局並沒有調高商業執照費,但是執照組及執法人員日常出勤檢舉商業執照,往來發出通知函等,無形中也耗費了不少燃料費、人力及各種開銷,因此徵收有關處理費是合理的。

34年不曾調高泊車費

針對關丹市議會大幅度調高泊車費,諾卡瑪華蒂說,其實關丹市議會自1986年訂下的泊車費,至今的34年間就不曾調高,但市民這些年來享受了當局提供的25%泊車費折扣卻不知情。

她舉列,市議會泊車月票實際價格為75令吉,但是在市議會的折扣下,讓市民以55令吉20仙(包含6%銷售與服務稅/SST)就可購得泊車月票。

然而,國家總稽查署去年審閱市議會2018年稽查報告,卻點出市議會管理稅收欠佳的其中一個弊端,就是未按憲報所公佈的價格徵收泊車費。

“因此,今年開始必須恢復原有收費,以符合國家總稽查署的查賬要求,其中泊車月票包括6%SST,調整至79令吉50仙。關丹泊車費即使在取消優惠後,仍是國內排行第二低的。”

燕屋執照費 統一年收1千元

諾卡瑪華蒂強調,關丹市議會向縣內燕窩業者追算燕屋執照費餘額,並沒有退讓的餘地,因為市議會必須執行彭亨州政府於2019年實施每年1000令吉的燕屋執照費統一收費。

較早時,關丹市議會向業者徵收每年240令吉或400令吉的燕屋執照費,而未符合市議會制定的條規的燕屋,亦通過漂白計劃支付每年500令吉費用,順利取得執照。由於州政府已經落實統一收費,因此市議會必須向業者追算760令扣、600令吉及500令吉的餘額。

“業者須繳付被追算執照費欠款,才能更新2020年度的燕屋執照。我們關丹市議會必須按州政府的政策辦事,至於其他地方政府是否也向業者追算執照費餘額,則不在我們評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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