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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齋節前兩週才發 丹沒限制售煙火准證申請

(話望生31日訊)丹州警方沒限制申請售賣煙花炮竹的准證申請數目,惟有關准證只會在開齋節前兩周才發出。

吉蘭丹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查基說,警方批准有關申請的標準,是以這些煙火炮竹的儲藏地及數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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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警方已陸續接獲有關商家提呈的申請,不過,准證得以開齋節前的最後兩周才會正式發出去。

莫哈末查基是在哥市分發開齋餐雜錦粥(Bubur Lambuk)給路過哥打峇魯警察局的駕駛人士後強調,警方已經作好準備,應對任何的可能性,而所有的警區主任都已接到指示,全面監督。現今階段,所有的申請都在審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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