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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用手機中三萬 花7小時上庭 女司機自嘲:就是犯賤

(八打靈再也4日訊)“駕車不要動電話,上court(法庭)很麻煩 !”

一名網民近日在社交媒體《小紅書》抱怨,表示自己因開車接電話結果遇上交警路障,不僅被開罰單而且還要親自出庭,整個程序耗了近7個小時,讓僅僅想要交付交通罰單的她,精神都被搞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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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坦言清楚知道駕車使用手機會遭開罰單又得上庭,並自嘲“人就是犯賤,不見棺材不流淚”。

“當時,我正在駕車而電話不停的響,我起初沒理會,但是對方卻不停的打來,心想應該非常緊急,就拿起了手機來看。

“豈料,交警又在路口轉彎處設路障,就這樣‘中招’,吃下了人生中第一個上庭的罰單。”

她指出,當時因為也沒有開導航,沒察覺前方有路障,才以為可僥幸接電話,沒想到還是吃了“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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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自己被安排接到罰單後的2個月出庭,而她在當天早上8時就已經抵達靈市法庭,在登記後就等待被叫名字。

“當天出庭的人士有差不多200多人,但是並非先到先審,而是只能苦苦等待他們叫名字。”

她表示,她一等就是到了下午2時,幾乎就是該時段的最後一批人了。

“進去後,每個人都直接認罪並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夠輕判罰款,而我更是發現每個民眾的罰款介於300至400令吉區間。”

她表示在認罪並繳付罰款後,已經搞到下午2時30分才離開。

根據我國法律,司機再行駛中不知不能使用手機,就連調電台頻道也是違法行為。

為此,她以過來人身份忠告民眾在駕車時不要觸碰電話,也不要在行駛時調電台的頻道,不然只會吃下“三萬”。

警方此前就曾表示,駕車時將手機放在腿上進行導航,或半途滑動支架上的手機都屬於違法行為。

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助理總監當時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司機在駕駛時應該使用手機支架來固定手機以進行導航,以便在駕駛時可以在看屏幕的同時也看到道路狀況。

他強調,司機在駕駛時手機不能放在腿上看導航,即便即使司機將手機正確放置在支架上進行導航,但在駕駛途中也不能無緣無故地在屏幕上滑動。

“司機甚至在紅燈時也不能拿起手機,因為當他們沒有注意到綠燈時,這會導致交通堵塞。”

根據我國法律,司機在開車時使用手機是“不可繞過司法程序的罪行”(Non-Compoundable Offence),觸犯者必須出現在地庭法官面前。

任何人被控在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高達1000令吉(最低3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第二次違法者則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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