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開放態度晤非政府組織 內長:棄嬰仍可獲公民權

(布城19日訊)內政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指出,修改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第19B條文,並不會關上棄嬰獲得公民權的大門。

他表示,內政部早前已批準許多未滿21歲的棄嬰,根據憲法第15A條款提呈公民權申請。

Advertisement

他也表示已做好準備與非政府組織等單位會面,商討他們對有關公民權的聯邦憲法修正案的不滿。

他今日頒發公民權批準的通知信後,在新聞發布會上針對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HAKAM)及其他非政府組織對修憲案表達不滿一事說,他與內政部都抱持開放態度。

他說:“我可以聆聽他們(的看法),但我也要求他們聆聽我的看法,這才是討論。

“例如,還未有共識的課題是棄嬰,我促請(非政府組織)聆聽內政部的角度。”

ADVERTISEMENT

賽夫丁說,有關修憲案的匯報會持續進行中,今天已向伊斯蘭黨及土團黨國會議員匯報,明日將向誠信黨匯報,日後也會向其他政黨匯報。

“我要先完成我的匯報會,完成後才能提呈。”

當媒體追問修憲案是否會在今年提呈,他僅回應“盡快”,並表示將會在所有匯報會完成後才提呈。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