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長期停放五條路組屋區 31廢棄車限42天內移走

(檳城17日訊)檳州發展機構以地主的身份,在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王宇航和警方陪同下,發出首張通牒給長期停放在五條路組屋區,霸佔停車位的31輛車車主,限定他們在42天內將廢棄的車輛移走,不然將被對付。

王宇航說,這個廢棄車輛霸佔停車位或隨意停在組屋區內的空地已經困擾當地居民30年之久,這是首次獲得PDC的配合,以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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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擾居民30年

“今天我們把通知書夾在31輛廢棄車輛的擋風鏡,告知車主必須在42天內把車移走,不然PDC會以地主的身份處理這些轎車,包括拖到廢車場處理,然後所有的費用都會向車主索取。”

“這些長期霸佔停車位的廢棄車輛,不只導致居民沒位停車,還引起環境衛生的問題,因為不少長年停放的廢棄車輛已經變成‘垃圾’,威脅當地的衛生情況。”

王宇航說,他們會繼續的鑑定5條路組屋區內的廢棄車輛,同時也會與警方合作,如果發現是涉及案件的轎車,會交由警方處理,同時也會通過警方或陸交局,提取那些廢棄車輛的車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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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售廢棄車瀏覽市廳網頁

PDC代表阿克蘭說,今天是該機構發出的首張通牒,接下來每隔14天會發第二和第三張通知書,在期限即42天廢棄車輛還未移走,該機構將會展開行動。

檳島市政廳代表阿茲占補充說,當局網頁上有11家處理廢棄轎車公司的聯系方式,這些車主如果有意出售可以到網站取得11間公司的聯系方式。

這些霸佔停車位多年的廢棄車輛,除了造成停車位不足,還影響當地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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