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4日訊)涉嫌鎗擊青年的洗車工友今日被押上雙溪大年第二地庭及推事庭,分別被控擁鎗及企圖謀殺罪,被告只承認企圖謀殺罪,否認擁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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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擁鎗
控狀指出,被告威斯華納(27歲)于去年12月29日晚上10時,在雙溪大年阿曼花園住家前,向29歲的受害者威嘉斯拉納開出可以致命的一鎗,觸犯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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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辯護律師赫茲魯安華向推事求情時指出,被告為洗車工友,每天收入40令吉,與妻子育有5名子女,是家裡的經濟支柱,而且在被捕後就承認有罪。
他懇求推事看在被告家庭情況,輕判被告。
推事娜蒂拉宣判被告監禁5年及6000令吉罰款,如果無法償還罰款,就以1年監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為祖法茲里。另外,被告對擁鎗罪否認有罪,案展3月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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