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銀行卡高價轉賣行詐 警搗毀錢騾集團捉10人

(沙登21日訊)警方調查一宗貸款詐騙案,意外破毀一個專門買賣銀行提款卡的錢騾集團,逮捕5名跑腿和5名銀行卡持有者,共起獲38張銀行卡。

有關不法集團是自多渠道購取銀行提款卡,再以高價轉售予詐騙集團做為行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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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有關非法集團自去年開始活躍,通過放貸集團以每張500至800令吉價格,購取身陷貸款騙局時做為抵押的民眾提款卡;或向雪隆區仲介以每張1500至1800令吉價格購得提款卡,再用至少2500令吉轉售,賺取當中價差。

沙登警區主任安巴拉甘助理總監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警方是在本月14日至今,在蒲種、鵝嘜及隆市展開行動,並逮捕10名年齡介於25至39歲的本地男女,當中包括6名華裔男子、2名印裔男子,及巫印女子各一名。

安巴拉甘(中)在沙登副警區主任伊祖丁警監(右起),及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哈顏蒂助理警監的陪同下,向媒體展示由警方起獲的提款卡。

“警方在行動中起獲38張提款卡、20張新加坡手機SIM卡、8台手機、1張大馬卡及3958令吉現金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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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獲38張提款卡

“據警方商業罪案情報系統(CCIS)顯示,起獲的38張提款卡,共涉及10宗金額達24萬5000令吉的不存在貸款及工作機會詐騙案。”

“警方目前已鑒明38張所起獲銀行提款卡的其中5名持有者,正在調查其他持有者身分,而相信當中仍有人不知道自身提款卡已被用於非法用途。”

他說,其中5名落網嫌犯有犯罪前科,包括濫用毒品、刑事恐嚇和詐騙案。

警方調查也發現,被起獲的38張銀行卡,共涉及10宗貸款騙案和工作招聘詐騙案,損失額多達24萬5000令吉。

“也有部分銀行卡持有者是自願以每張500令吉至800令吉出租自己的銀行卡,對方聲稱並不知道他們出租的銀行卡,會被用來進行詐騙活動。”

安巴拉甘強調,若無法解釋為何銀行戶頭被用於非法用途,提款卡持有者可將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4(不誠實轉移或隱瞞財產)條文提控。

“民眾受促勿相信社媒上收購提款卡的廣告,更別隨意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及銀行戶頭資料。”

安巴拉甘。

另一方面,安巴拉甘指出,沙登警區於2020年共接獲30宗不存在貸款騙局投報,損失金額達56萬6431令吉,並將12人提控上庭。

“警方在去年接獲26宗,共造成損失額達27萬9524令吉的投報,並有3人被控上庭。”

以招聘網購平台刷單手為餌

安巴拉甘說,初步調查,有關工作招聘,以招聘網購平台刷單手提高銷量為餌詐騙。

“警方在逮捕行動中起獲的新加坡電話卡,是他們為了混淆警方調查而招數,每張卡時限為3個月。”

他說,落網的嫌犯也涉及其他警區案件,有關嫌犯目前已被轉移到莎阿南警區接受調查。

“警方會援引刑事法典420(詐騙)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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