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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Swatch律師批評查禁違法 內長:有權依法采行動

(布城22日訊)針對斯沃琪(Swatch)律師梁信友批評內政部在5月扣押手錶,遲了3個月才憲報查禁的行動屬違法的問題,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辯護說,內政部在相關的法令下有明確的權力來源。

他說,有關法令是由執法和管制組負責監管,該組根據民眾的投訴而采取行動,如果手錶公司認為行動違法,可帶到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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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法庭處理

“案件也已帶上法庭,因此,交由法庭處理,我不要做更多的評論。”

他今日在內政部月度集會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該部是根據法律,而且是在有權力和投訴者的情況下采取行動。

部長在記者會上也要求發問的當今大馬記者,通知編輯刊登附有LGBT字眼的手錶,因為該網媒未曾刊登過附有LGBT字眼的手錶型號,以致讀者的評論不堪入目,指控“內政部對顏色也敏感”,事實的情況是該部充公的是有LGBT字眼的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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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梁信友律師認為,內政部5月13日和5月14日的搜查行動違法,因為(內政部長)當時沒有按照《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第7條文,憲報卓頒布(查禁)指令。

他說,在搜查行動後在憲報頒布指令,不能否定搜查行動違法的現實,因為指令只會在憲報頒布日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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