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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賭場撿逾2萬新元現金券 旅客套現潛逃不果吃牢飯

(新加坡20日訊)在新加坡賭場撿到總值逾2萬元(新幣,下同)現金券,印尼籍男子將之套現後試圖逃離新加坡不果而被捕,被判坐牢4個月。

新媒報道,27歲的印尼籍旅客西里通嘉(譯音)昨天(1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挪用他人錢財的罪名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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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今年3月26日,一名濱海灣金沙賭場老虎機職員身上帶著一本裝滿現金券的文件夾,準備進入貴賓室,但不小心將8張分別價值3000元的現金券掉落在貴賓室門外。

當時,被告剛抵達賭場正準備進入貴賓廳賭博;他在看到地上的現金券後撿起,但無意歸還或交給賭場保安人員,而是趕緊套現2萬4000元現金,之後更即刻前往樟宜機場,試圖購買回返印尼雅加達的機票,但當晚機票已售罄,只好在機場過夜。

由於不能及時回國,被告聯系一名朋友要對方幫忙把2000元匯入他在印尼的銀行戶頭,隔天他和朋友在淡濱尼碰面給他現金時,朋友告知可使用海外匯款服務。

接下來兩天,他使用了海外匯款方式將1萬1000元轉至自己的印尼銀行戶口、2000元轉至女友的印尼銀行戶口,以及另外2000元轉至朋友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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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經理在事發當晚發現遺失了老虎機的現金券,隔天報警後檢查賭場電眼鎖定被告為嫌犯,警方隨後將他列入限制出境名單內。

事發3天後,被告在樟宜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被移民關卡局人員阻止,並指示他到中央警署報到。

他拒絕歸還匯走的1萬7000元,也不願透露剩余款項的下落,案發後也沒作出任何賠償,只在庭上向受影響的人道歉,還求情希望法官輕判。

不誠實挪用他人錢財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坐牢長達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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