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判監1月上訴得直‧邦莫達罰款保議員

(雪蘭莪.沙亞南)國陣後座議員俱樂部副主席兼巫統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拿督邦莫達與藝人芝芝依芝蒂的“重婚案”出現重大的轉折。原本被回教初級法庭判處入獄1個月的他,經過上訴回教高庭後,成功擺脫坐牢的危機,僅需繳付1000令吉罰款了事,亦保住國會議員的資格。

他今日(週三,8月11日)在沙亞南回教高庭聆聽雪州回教法庭大法官慕尤丁依布拉欣宣讀判詞後,激動得眼眶泛淚,聲稱這項判決是一份最好的“齋戒月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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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芝芝的陪伴下聆聽上訴的結果。

芝芝現身回教高庭時,身穿一套時尚的粉紅色馬來服裝和頭巾,她不時拍打和摟抱丈夫的肩膀,以安撫丈夫的情緒。

在這之前,邦莫達因串謀重婚的罪名而被罰款1000令吉,他已繳清有關罰款。

雪州回教法庭大法官慕尤丁依布拉欣披露,他一共收到5份來自邦莫達的上訴狀。上訴狀內容提到,邦莫達是初犯者,之前不曾涉及任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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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將影響家庭

他指出,與邦莫達受人尊敬的國會議員地位相比,初級回教法庭對邦莫達施予監禁的判決屬輕微,因為邦莫達理應清楚回教法令。

不過,他認為,回教法令由州政府所設定,用於國會議員身上顯得不恰當,初級回教法庭也未考慮到邦莫達的國會議員身份,而判處適當的刑罰,導致社會對回教法庭的可靠性產生負面的印象。

他說,邦莫達顯然背負著很重的家庭責任,初級回教法庭卻沒有考慮邦莫達的地位與財力,而對他進行宣判。

他認為,如果邦莫達被判入獄,將會對他的兩名妻子及孩子帶來影響,甚至衍生社會問題。

“在考慮到雙方的陳詞後,法庭認為最佳判決是最高罰款,不必坐牢,因此,上訴人原來的控罪被推翻,他被罰款1000令吉,如果無法繳付,就入獄6個月。”

邦莫達的代表律師是安里恩邦,回教法庭檢控官則是祖沙拉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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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

邦莫達娶藝人犯重婚罪

現年51歲的邦莫達與32歲的馬來藝人芝芝依芝蒂,去年12月16日在美拉華蒂花園一間公寓結婚。由於邦莫達早於1991年8月24日與元配諾阿西達結婚,因此他在未取得法庭許可下犯下重婚罪,抵觸2003年雪州回教家庭法令第124及第134條文。

今年5月19日,鵝嘜初級回教法庭判處邦莫達和芝芝重婚罪成,邦莫達被判入獄一個月,同時也因串謀重婚的罪名,面對1000令吉的罰款。

芝芝則在相同罪名下被判罰款1000令吉。

除了他們兩人,另5名見證其婚禮的親友也因涉嫌串謀,抵觸2003年雪州回教家庭法第134條文被提控。

邦莫達和芝芝於5月25日向沙亞南回教高庭提出上訴。他也在6月4日援引1984年回教家庭法令12(2)條文入稟吉隆坡回教高庭,要求鑒定兩人婚姻的合法性。吉隆坡回教高庭在6月11日宣判兩人的婚姻屬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