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醫用大麻試驗仍處初階” 副衛長:需修正法令

(八打靈再也21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諾阿茲米指出,衛生部對於醫用大麻的臨床試驗持開放態度,但若要使用醫用大麻來進行治療,則需修正法令。

他說,國內的醫用大麻的臨床試驗仍處於非常初期的階段,尚未像外國般進入使用藥用級大麻來治療慢性病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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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導,諾阿茲米於週四(19日)在布城為大馬臨床研究院(CRM)的臨床試驗日開幕後,對記者說:“大麻受到毒藥法令所管制,若要使用它,就得解決許多法律問題。”

他指出,不能隨意批准醫用大麻,是因為擔心遭到濫用以及在使用初期會出現副作用。

另一方面,大馬臨床研究院首席執行員阿克瑪尤索夫指出,我國目前擁有獲得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認證的兩個初次人體實驗(FIH)設施,分別位於砂拉越中央醫院及安邦醫院。

他說,初始人體實驗對於藥物的批准非常重要,同時也有能力吸引大企業投資展開臨床實驗,有助於以低廉的價格在國內生產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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