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新型冠狀病毒國內地方

醫生回應網民鞭撻 戶外運動更防疫

(檳城20日訊)臉書昨晚流傳一段5.57分鐘短片,自稱“Dr. Ong”的檳城一名心臟專科醫生因為堅持戶外運動有利防疫,和苦勸他回家的檳島市政廳執法人員起爭論,結果成為上萬網民鞭撻對象,甚至發動杯葛他的診所。

Advertisement

 

短片中,自稱Dr. Ong的男子表示自己在許多媒體發表過關於新冠肺炎課題,而他戶外運動正是為了健康,並堅持有關當局的管制令,是不能阻止任何人使用公共道路,因而和執法人員爭論不休。

ADVERTISEMENT

 

光明日報記者今日找到當事人Dr. Ong王賢德(心臟與內外科專科顧問醫生、62歲),他對於網民群起杯葛一事表示“一切公道自在人心”。不過,他質疑執法人員是否有權把短片放上網,讓他受到網民的議論。

 

王賢德說,管制令不是禁足令,適當運動曬曬太陽,才是防疫之道。

 

他進一步解釋,這是他個人看法,為了防病而運動,卻被諭令回家,這行管令矯枉過正。管制令不是禁足令,國人還是可以自由行動,而運動則正是為了防疫,但政府阻止人們戶外運動,至少影響檳州幾千人運動權利。

 

他指出,當局應從這起事件思考,管制令的防疫方式是否有問題,他也有意寫文章給報館反映心聲。

 

“新冠肺炎病毒不堪炎熱天氣而無法存活,若留在家裡反而對病毒加分,若把人關在室內不可外出,那累積的壓力也會影響健康。”

 

王賢德強調,我國是熱帶國家,炎熱天氣就是壓制病毒最有力手段,為何不利用我國的天氣優勢壓抑病毒傳播?

 

“以我想,政府要國民全天候留在家中,不進行任何活動就有問題。因為肺炎傳播最快就是冷氣空間,把人關在冷氣室也最危險,若讓人們吹吹海風曬曬太陽,反而對抵抗肺炎更有效果。”

 

指條例模糊 適得其反

 

王賢德說,他昨日跟執法員是“討論”,主要想讓對方明白,政府有賦予執法單位權力執法,但執法人員更要明白執法意義。

 

“當局大力實行相關條例,但未講明相關條例的模糊點,反為防疫行動帶來反效果,況且當局也未解答國人對條例細節的疑問。”

 

他指出,管制令發佈後,其中下令大學關閉,學生都購車票回家,要出遠門則要申請准證,結果為防堵肺炎帶來適得其反效果,也影響了百姓生活。

 

質疑只封車道未封人行道

 

王賢德向記者講述,昨日午後6時,他剛從植物園三號山下山準備回家,由於看到檳島市政廳植物園,僅封轎車車道,就估計可以步上人行道回家,也沒打算進入公園。

 

“我還想,這種關路法妥不妥當,畢竟關起車道就是不給車入,人行道沒關,行人可不可進入?”

 

他說,當時,看到市政廳執法員在抽煙,不經意看了一眼,對方就丟下煙頭,相信對方認為“我挑釁了他”,就叫停他。

 

“我與對方接觸交流時,不經意看了對方名牌,執法員就遮遮掩掩並拍起短片,由於全國抗疫,所以對方一直靠近我時,我很害怕一直保持距離。”

 

他說,他當時也沒生氣,雖然對方表明在執法任務,但他不是不跟隨指示,他認為做著正確(運動)的行動。

 

警:管制期出外運動屬違規

 

檳島東北警區主任蘇菲安提醒,民眾在行動管制期間,以健康理由單獨出外運動也屬違規。

 

他指出,民眾在此期間只可基於生活所需如購買日用品才可外出,而不是出外休閒或活動。

 

 “你要想想,即便只是一個人出外跑步,但若其他人看到了也跟著出檢跑步,到最後就會形成群聚。”

 

他提醒,違反管制令一旦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黃順祥:他是醫生更不該

 

“Dr. Ong”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瘋傳,不僅惹來網民群起炮轟,州議員及市議員也在臉書上帖批評該男子。

 

行動黨阿依淡區州議員黃順祥在臉書上寫到,“他是Dr HT Ong?診所在浮羅池滑?身為醫療人員怎麼不知情況有多嚴重,不遵守法律??”。

 

檳島市議員王宇航也在臉書貼文,“聽說這男子是醫生,所有前線醫護人員正努力拯救新冠肺炎病患,或許他太閒空了!如果太閒空就做些什麼貢獻國家;或至少待在家中,助減低不必要的工作量。”。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