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酒駕事件頻發生 隆市局停發新酒牌

(吉隆坡2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凍結發出新的售酒執照,即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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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直轄區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昨日建議政府暫時凍結發出售酒執照,直到新指南出爐或是檢討法律。吉隆坡市政局是回應部長建議而做出上述宣布。

根據《星報》報道,市政局考量到近期頻頻發生醉酒駕駛致死案件而做出上述決策,隆市政局接下來還將加強對付無牌售賣酒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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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加重酒駕刑罰 黃紹文:執法嚴才能警戒

(檳城2日訊)我國近期發生多宗酒駕奪命事故,引起社會輿論,認為應該修法加重酒駕刑罰。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董事黃紹文博士指出,除了法律中的刑罰重與否,執法是否嚴、準、快,以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新常態是否得以貫徹,也是關鍵。

黃紹文也是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前總監。他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很多人都知道酒駕屬違法行為,後果也是害人害己;但基於酒駕後不一定遭取締,也不一定會發生事故,一些人因此抱持僥倖心態,即使知道那是違法及危險,還是覺得這險冒得過。

罰單及審訊需夠快

“與超速或闖紅燈等違規行為一樣,提高酒駕被取締的確定性,將能起到一定阻嚇作用;快而準的酒精檢測儀,則能確保公平及有效率執法;發出罰單及法庭審訊也需夠快,才能起到即時警戒效果,因若審訊程序耗上好幾年,社會關注度及教育效果就會下滑。”

但他說,要提高酒駕被取締的確定性,做到嚴、準、快的執法及司法將涉及龐大的人力等資源。因此,在提高執法及司法效率的同時,加強社會教育,提高民眾自律性,適當同儕壓力,營造良好社會文化及常態,才能讓民眾即便在沒有執法監督下,也會自我監督。

黃紹文指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對大家而言應該並不陌生,但不少人卻覺得喝酒後,搭乘電召車、德士等公共交通回家非常不方便。“就像面對新冠肺炎,起初對於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離等標準作業程序,大家都感到不方便,但如今不也都漸漸習慣這新常態了嗎?同樣的,政府及非政府單位也可以積極推動‘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文化,成為社會新常態。”他指出,不少電召車及德士司機目前因為不想載到醉醺醺的酒客,擔心客人在車上嘔吐甚至動手動腳,而避開酒吧區。他認為,向麻煩酒客徵收合理附加費也是應該,也可鼓勵電召車及德士司機配合,共同減低酒駕事故。

黃紹文續說,適當及正確的同儕壓力也形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文化的關鍵。目前的同儕壓力普遍是,若不喝酒或酒後不開車就會被取笑,不少人因此逞強酒駕;但若能把這同儕壓力轉換為互相監督及提醒,將能有效貫徹有關文化。

“酒駕是一種選擇,喝酒前也可以事先做好安排,比如預訂電召車,因此只要大家願意配合,酒駕悲劇是可以避免的。”

透過科技減低酒駕悲劇 

也是大馬博特拉大學機械與制造局教授的黃紹文也說,酒駕悲劇也可以透過科技技術來減低,包括在汽車駕駛座安裝簡稱酒精鎖的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Breath Alcohol 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若司機酒測結果超標,汽車就無法啟動。

他續說,市面上也開始出現無酒精啤酒(Alcohol Free Beer),讓人喝下有喝酒的感覺,卻又不會帶來醉意,這或許也是另一選擇。

黃紹文強調,喝酒是個人自由及選擇,但倘若喝酒之後,侵害到他人的安全,這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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