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酒拿布遮蓋,煙可公開賣” 網民斥雙標

(八打靈再也15日訊)酒不能公開賣,香煙就沒問題?

一名網民諷刺要求禁止公開售賣酒精飲料,但認為香煙可公開售賣的人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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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用戶@SimpletonED分享了一張便利商店將啤酒擺放在礦泉水隔壁公開售賣的照片,語帶反諷寫道:“這個不行,應該用黑布包起來,看了都會醉,更何況是觸碰到它?”

接著,他又分享了便利商店公開售賣香煙的照片。

“這個就可以,公然售賣也沒關系,因為他們喜歡吸。”

他的帖子引來一名男子留言表示,許多西方國家禁止對18歲以下者打酒精產品廣告,在有小孩的一家人會走過的地點,如購物商場公開售賣酒精飲料,也等同直接對顧客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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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售賣、宣傳及廣告的限制是重要的,這非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也是正常做法,因此在穆斯林為主的國家,我們更應該敏感,希望未來會對酒精加強控制。”

不過,推特用戶@SimpletonED則不認同這個說法,認為公開售賣不等同打廣告。

也有網民反問,若公開售賣酒精飲料就是打廣告,那麼不只是大馬,全世界在購物商場、商店及機場售賣香煙和電子煙,是否也在鼓勵小孩吸煙,也對人們打香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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