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酒後護母弒父 死囚上訴被駁
(古晉18日訊)一名現年30歲的男子4年前在喝酒後看到父親以籐條鞭打母親後,因一時憤怒而把父親拖出房間,然後以巴冷刀把父親活活砍死。過後,他因弒父而被判死刑,雖然他已提出上訴,但上訴庭三司卻駁回其申請,因此,他或難逃死罪。
被告西爾威斯特針對他於4年前因弒父而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裁決提出上訴後,上訴庭三司於周二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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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西爾威斯特是被控於2018年1月1日凌晨4時,在丹絨巴瓦長屋,謀殺時年61歲的父親英東,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若被判罪成,他所面對的唯一刑罰為死刑。
過後,民都魯高庭於2019年判處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及死刑。
根據報導,西爾威斯特當年是與親戚發生爭執後,眼見父親以籐條鞭打母親,遂憤而拿起巴冷刀弒父。
據了解,被告在民都魯高庭抗辯時供稱,2017年12月31日,長屋正慶祝倒數活動,而他當時在長屋飲酒,並與親戚發生口角,於是,他便返回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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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說,不料,其父母當時也在房內爭吵,而他在看到父親以籐條鞭打母親後,便在酒精作祟的情況下,拿起一旁的巴冷刀,喊了一聲“攻擊”後,就把父親拖出房外活活砍死。
“當我恢復意識後才發現,父親已經毫無生命跡象,我這才知道鑄成大錯。”
據悉,被告當時在法庭還一度向法官要求立即判決,但因此要求和作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而遭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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