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酒商:駕駛與致死兩回事 酒駕刑罰應有輕重

(檳城16日訊)北馬酒商公會主席陳文斌說,酒精含量超標與醉酒駕車而導死亡車禍是兩回事,刑罰輕重應分明,才能維護非穆斯林的生活習俗和權益。

針對交通部即將提呈《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尋求國會通過,以加重對醉酒、吸毒和魯莽駕駛者的刑罰,對此陳文斌說,該會贊成喝酒不駕車以避免酒駕可能導致的死亡車禍。

Advertisement

但他不同意加重刑罰在所有喝酒駕車人士的身上。

他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提醒交通部勿把兩者混為一談。

促採世衛標準測器

他也建議政府採用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標準的測量器,以更準確測量酒駕者血液中的酒精濃度。

ADVERTISEMENT

陳文斌說,交通部不應提高酒駕者的刑罰,此舉猶如把酒駕者當成刑事犯或殺人犯,嚴重違反人權,也不符非穆斯林族群的飲食文化。

“交通部可建議提高酒駕導致死亡車禍的刑罰,以提高市民的警惕及責任感,但我不贊同提高對所有酒駕者的刑罰。”

他說,北馬酒商公會現有200多名持有賣酒執照的會員。他擔心此修正法令的通過,不止會影響酒精市場的消費,也破壞非穆斯林的生活與飲食文化。

酒駕坐牢違反人權

另外,紅屋陳建成啤酒供應商陳碧建說,一路以來社團特別是華族在參加宴會時都會喝上兩口,酒駕需坐牢的懲罰不止嚴重違反人權,也破壞非穆斯林的飲食與宗教文化。

他舉例,基督教及天主的教神職人員把葡萄酒當聖餐,一名虔誠的神職人員如果他一天出席幾場彌撒而喝了幾杯葡萄酒,駕駛時若遇交警偵查並酒精濃度超標,那他是否要面對坐牢的刑罰?這不公平,有盲點。

他贊成喝酒不駕車,但反對加重對酒駕者的刑罰,包括強制坐牢。

廣德酒業雜貨行業者胡樹球說,我國非穆斯林生意人出外應酬多少都會喝酒,但不能因為一小部分酒駕者闖禍,而把賬算在所有酒駕者身上。”

他重申,政府不應把所有酒駕者當成重犯,目前的酒駕刑罰已經足夠。

認同能遏阻酒駕

民眾讚同加重刑罰

在賣酒商家反對加重刑罪之際,多數民眾都讚同加重酒駕刑罰,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產生遏阻或警愓作用。

許多受訪的民眾都認為,懲罰加重可減少酒駕事件,而酒駕者減少就會減少死亡車禍的發生。

憂導致更多貪污

但也有民眾擔心,刑罰愈重會導致貪污情況更厲害,認為加強駕車者遵守交通規則的教育才是正道。

售貨員陳康智說,酒駕是項亡命行為,唯有加重刑罰才能起到阻嚇作用,也保障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71歲的資深司機陳樹木說,刑罰愈重貪污問題可能會更嚴重。雖然如此他仍贊成加重對酒駕者的懲罰。

他認為,一旦闖禍者罪名成立被強制性坐牢,才能起到阻嚇作用。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