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

郑成隆:小贩须亲自经营 夜市摊位转租接罚单

(吉隆坡4日讯)甲洞区小贩商业公会主席郑成隆郑重呼吁所有吉隆坡夜市小贩切勿将个人夜市摊位私自出租给他人牟利,小贩也就是夜市执照拥有者,必须亲自在摊位经营。否则,可能面临吉隆坡市政局严厉执法与高额罚款。

近日在甲洞有多名夜市小贩因将夜市摊位转租或借用予第三方,而遭吉隆坡市政局执法官员取缔执法,开出高达2000令吉的罚单,引起广泛关注。

Advertisement

郑成隆今日发文告表示,他们理解小贩们为了生计辛苦经营,但夜市摊位是依据各人申请而获得,不可转租或转让。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重后果,包括罚款甚至吊销夜市摊位执照资格。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