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邦莫達夫婦收賄案 案件移交高庭審理

(吉隆坡10日訊)沙巴巫統主席兼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與夫人拿汀芝芝涉嫌收取總值280萬令吉賄賂案,將於7月4日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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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羅茲娜阿友原建議本案於7月5日進行案件管理,邦莫達卻因當天在沙巴有巫統活動,因此通過辯護律師拿督古馬拉登向法官要求更改日期。

法官同時擇定芝芝和邦莫達的收賄案也將於7月4日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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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艾倫蘇曼副檢察司過後在庭外受詢時透露,控方將在案件管理時申請聯合聆審邦莫達夫婦的收賄案及將案件移交高庭審理。

他表示,控方將在案件管理前提呈所有文件,而今日也根據《刑事程序法典》51A條文移交案件相關文件給辯方,辯方對所提呈的文件沒有異議。

邦莫達與夫人拿汀芝芝於今日上午8時20分抵達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邦莫達面對的3項控狀,指被告分別於2015年6月12日及19日在吉隆坡美拉華蒂花園的大眾銀行,以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Felcra)代理人兼非獨立執行董事身分,分別以三種方式收取兩名大眾信托基金經紀馬迪阿都哈密(第一及第二控狀)及諾海麗(第三控狀)給予賄賂金額。

這是作為通過邦莫達妻子芝芝讓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獲得第二財政部長批準,以進行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銀行信托基金產品的報酬,因此在《反貪汙委員會法令》17(a)及第24(1)條文下被控。

兩名被告收取的三筆賄賂金額,分別是馬迪阿都哈密給予220萬令吉現款、價值26萬2500令吉的大眾伊斯蘭財富成長信基金(PITGF),以及諾海麗給予價值33萬7500令吉的益德系列基金(PITSEQ)。

兩筆收取信托基金的戶口都註冊在芝芝名下,收取現款是於2015年6月12日,移交兩筆信托基金則是於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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