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避繳罰款謊稱遺失大馬卡 跟車員報假案監2月罰款1500

(八打靈再也15日訊)被控報假案的羅里跟車員達哈邁林甘(34歲)今日遭推事庭宣判監禁兩個月及罰款1500令吉。

根據馬新社,被告為了規避繳付罰款向警方謊稱遺失了身份證。

Advertisement

被告在庭上對控狀表示認罪後,推事查法蘭判如上述。

控狀指達哈邁林甘於6月12日晚上9時,到格拉那再也警局報案,向警方聲稱本身卷入一場發生在巴剎的攫奪案,結果遺失了身份證,隨即警方著手調查,發現被告報假案,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82條文(報假案)。

被告代表律師嘉斯敏作出求情時說,被告目前單身,由於家中還有一位中風的父親需要照顧,對本身行為表示抱歉,希望推事能從輕發落。

另一方面,在同一個推事庭,一名單親媽媽林芷儀(譯音,25歲)由於報假案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82條文,推事宣判罪名成立,監禁一個月。

ADVERTISEMENT

育有3名子女的被告今日在庭上對控狀表示認罪。

控狀指被告6月10日上午11時45分,在雪州沙登警局報案時,謊稱在一家添油站遭遇搶劫而遺失身份證,因而抵觸上述條文。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